来科字〔2024〕15号
各县(市、区)经贸(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4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含瑶医药科技专项行动项目,其经费补助、项目及经费安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本批项目共38项,市财政补助经费200万元,由我局根据项目合同一次性拨给项目单位。
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项目单位接此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合同填报及纸质项目合同签订工作。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作撤销项目处理。
请各项目单位按签订的项目合同做好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单位应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报表报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到期后,项目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相关业务科室: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772-4275216
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0772-4228363
产业科技与创新平台科:0772-4278369
成果转化与农业科技科:0772-4228253
人才合作与科学普及科:0772-4278365
来宾市科技开发中心:0772-4298182
附件:2024年来宾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