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来宾市本级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情况,发现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政策理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偏完善。
二、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以承担我市2022-202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财政补助立项项目单位为检查对象(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如项目单位不只一个的,则由项目牵头单位(排序第一)负责汇总整理报送,迎检。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项目单位的日常科研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二)项目是否按合同计划进度进行。
(三)项目课题组人员是否有变更。
(四)项目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是否规范。
(五)项目实施存在问题以及项目重大调整事项情况。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8月22日-9月12日为项目单位自查阶段。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按照《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实施期)实地检查说明》要求(详见附件3),做好与项目完成情况相关的资料整理,以便备查。
(二)9月13日-9月30日为实地检查阶段。市科技局视项目单位提交的自查项目实施情况,按一定比例抽取(不低于本次检查数量的10%,另行通知),委托来宾市科技开发中心根据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在项目自查过程中,如需调整项目合同事项,请项目单位事先与项目委托检查单位或主管业务科室对接沟通。对于符合要求调整的项目单位,请在自查期间,填写《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内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4),报项目管理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来宾市科技局批复。如人员变动还需填写附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调整表》(详见附件5)。
(二)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若项目合同约定实施截止时间不到3个月或已达到合同约定时间未超3个月的,请项目单位按《来宾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来科字〔2023〕1号)的要求做好结题管理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或下属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并于9月13日前负责汇总本辖区或下属项目单位填报的《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盖章扫描、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贰份)报市科技开发中心。
(四)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4275216
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4228363
市科技开发中心:4298182
市科技开发中心电子邮箱:lbkjzx@163.com,地址:来宾市绿源路625号402室。
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兴宾区:4212320 武宣县:5212505
象州县:4362319 忻城县:5512132
金秀县:6215021 合山市:8916266
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4262346
附件:1.2024年度来宾市中期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2.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3.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实施期)实地检查说明
4.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内容变更审批表
5.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调整表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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