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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4-08-22 16:55     来源: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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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来宾市本级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情况,发现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政策理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偏完善。

二、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以承担我市2022-202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财政补助立项项目单位为检查对象(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如项目单位不只一个的,则由项目牵头单位(排序第一)负责汇总整理报送,迎检。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项目单位的日常科研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二)项目是否按合同计划进度进行。

(三)项目课题组人员是否有变更。

(四)项目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是否规范。

(五)项目实施存在问题以及项目重大调整事项情况。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822-912日为项目单位自查阶段。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按照《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实施期)实地检查说明》要求(详见附件3),做好与项目完成情况相关的资料整理,以便备查。

(二)913-930日为实地检查阶段。市科技局视项目单位提交的自查项目实施情况,按一定比例抽取(不低于本次检查数量的10%,另行通知),委托来宾市科技开发中心根据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在项目自查过程中,如需调整项目合同事项,请项目单位事先与项目委托检查单位或主管业务科室对接沟通。对于符合要求调整的项目单位,请在自查期间,填写《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内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4),报项目管理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来宾市科技局批复。如人员变动还需填写附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调整表》(详见附件5)。

(二)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若项目合同约定实施截止时间不到3个月或已达到合同约定时间未超3个月的,请项目单位按《来宾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来科字〔20231号)的要求做好结题管理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或下属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并于913日前负责汇总本辖区或下属项目单位填报的《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盖章扫描、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贰份)报市科技开发中心。

(四)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4275216

产业科技与创新平台科:4278369

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4228363

    成果转化与农科技科:4228253

市科技开发中心:4298182

市科技开发中心电子邮箱:lbkjzx@163.com,地址:来宾市绿源路625402室。

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兴宾区:4212320            武宣县:5212505

象州县:4362319            忻城县:5512132

金秀县:6215021            合山市:8916266

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4262346

    

附件:1.2024年度来宾市中期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2.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3.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实施期)实地检查说明

4.来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内容变更审批表

5.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调整表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48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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